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对《东北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内取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成果的竞赛项目给予参赛经费和获奖奖励等经费支持。现对满足参赛支持的经费报销及奖励申请说明如下:
一、经费支持对象
学校对《东北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内竞赛成果为国A、B、C类竞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及省A、B、C类取得一等奖以上的参赛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对象的成果如下:
序号 | 竞赛类别 | A类(金奖) | B类(银奖) | C类(铜奖) |
1 | GA(国A) | GAA | GAB | GAC |
2 | GB(国B) | GBA | GBB | GBC |
3 | GC(国C) | GCA | GCB | GCC |
4 | SA(省A) | SAA | ||
5 | SB(省B) | SBA | ||
6 | SC(省C) | SCA |
二、经费支持内容
1.参赛师生的差旅费,如机票、高铁票、船票、住宿等(不包含市内交通费)。
2.参赛报名费。
3.参赛其它费用,如会务费等。
4.竞赛奖励。
三、竞赛奖励标准
根据竞赛类别、获奖级别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四、经费报销及奖励申请流程
(一)竞赛成果申报
我校所有学生团队在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并取得竞赛成绩后都应在学校创新创业平台(或“尖山论创”小程序)进行竞赛成果申报。学院及学校将对申报的竞赛成果进行审核认定,符合学校经费支持的竞赛成果可申请相应资助。
(二)参赛费用报销申请
参赛团队(包括随队参赛教师)参赛前可由团队负责人统一进行经费支付,赛后由负责人统一进行报销处理。如团队成员自行支付费用,在报销处理时需由团队负责人统一进行填报,待报销后团队内部自行处置。报销申请采用线上平台申请、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线下提交报销材料、创新创业学院制单报销的流程,具体如下:
1.团队负责人线上提交报销申请
线上报销申请可选择电脑PC端或“尖山论创”小程序进行。电脑PC端:团队负责人登录创新创业管理平台(cxcy.dufe.edu.cn),点击“报销管理”-“我的报销”,点击“新增”,填写报销内容并提交(见图1-3)。填写报销申请前如未进行竞赛成果申报则无法继续提交报销申请。手机端:团队负责人微信登录“尖山论创”小程序,点击“报销申请”,点击加号,填写报销申请内容即可。
图1 选择报销类型
图2 填写报销人及收款人信息
图3 填写报销明细
2.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事项审核与材料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在平台上审核报销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包括材料真实性、规范性等,如不符合报销规定则将退回进行修改。
3.参赛团队负责人线下提交报销材料
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后,团队负责人可以在电脑端平台或“尖山论创”小程序中查看审核状态,如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则需负责人将所有线上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签字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部。
4.创新创业学院制单报销
创新创业学院在核对线上线下材料无误后,将进行下一步财务报销工作,直至完成报销业务。
(三)竞赛奖励申请
由参赛团队负责人申请并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cxcy.dufe.edu.cn)或“尖山论创”小程序中完成竞赛成果申报与认定,团队指导教师审核,最终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通过后集中发放奖励。
五、经费报销与奖励申请时间
参赛费用报销在获奖后即可申请报销。竞赛奖励采用集中发放方式。
本轮竞赛奖励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8月23日-9月10日,参赛经费报销与竞赛奖励申请均需在取得竞赛证书(或获奖通知)后进行,需由团队负责人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cxcy.dufe.edu.cn)或“尖山论创”小程序中完成竞赛成果申报与认定后发起申请。已经晋级国赛,但比赛没有进行完的暂不申请。
已经获得奖励还未申报的同学请抓紧时间申报。
六、财务报销材料要求
1、发票抬头必须是:东北财经大学,其他名头无效。具体发票信息在“东财e服务”-“e服务大厅”-“发票信息”查看。
2、所有报销发票需要手写签字,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经手人:姓名”;定额发票上需要在空白处写上“经手人:姓名”以及实际支出的日期;电子发票需打印出来并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经手人:姓名”。
3、所有发票需体现详细的支出明细,如发票中无法体现需要另打印一份费用明细,并加盖与发票一致的“发票专用章”。其中,定额发票由于发票上没有支出明细,必须另外用A4纸打印商品明细(产品详细名称、单价、数量、总计金额)并加盖与发票一致的发票专用章。
4.参赛行程必须从大连出发,最终回到大连,起终点构成闭合回路。飞机出行凭纸质版蓝色行程单或电子发票与登机牌报销(二者缺一不可);火车出行凭火车票(蓝色报销凭证)报销;住宿凭住宿发票报销,开具住宿发票时需在发票备注栏中打印出入住日期、入住人姓名等详细信息。
5.所有发票的使用人必须为项目团队成员。
6.所有报销材料请用夹子或回形针整理好,线下提交时现场进行票据粘贴。(粘贴说明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trQwA9oM18yK4J7dSocrlA)
7.所有报销经费统一发放至团队负责人校园一卡通银行卡上,团队根据实际报销情况自行分配(包括随队老师)。
8.竞赛奖励不需要线下提供材料,线上申请时需提前进行竞赛成果认定并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创新创业学院在审核奖励申请成功后会将相应竞赛奖励资金的50%发放至获奖团队负责人账户,团队成员内部自行分配(不包括指导教师)。
七、注意事项
请随时关注创新创业管理平台(或“尖山论创”小程序)报销审核进度,出现退回情况时要及时查看原因并在修改后再次提交。
创新创业部联系方式:吕老师 赵老师 0411-84711127